合軟包裝在生產過程中的印刷、復合、涂布工序中使用了大量的有機溶劑,如甲苯、二甲苯、乙酸乙酯、丁酮、乙酸丁酯、異丙醇等。這些溶劑或多或少地殘余在復合包裝材料中,若含有較高殘留溶劑的包裝材料用來包裝食品、藥品等,將會危害人們的身體健康,影響食品口味。日前央視經濟頻道曝光的蘭州某塑料彩印公司“毒食品袋”事件就是典型的殘留苯類溶劑嚴重超標。
對于在復合印刷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有機溶劑的復合膜,應檢測其殘留在復合膜中的溶劑量。
我國國標GB/T 10004-2008 《包裝用塑料復合膜、袋干法復合、擠出復合》規定,溶劑殘留總量不得超過5mg/m2,苯類溶劑不得檢出(檢出限為0.01mg/m2)。在超標的產品中,檢出的殘留溶劑多為乙酸乙酯、丙酮、乙醇等揮發性溶劑。在2015年修訂的《YBB00312004-2015 包裝材料溶劑殘留量測定法》也提出苯類溶劑殘留量必須小于0.01mg/m2,國內現在一般都參照此指標。溶劑殘留量的檢測一般采用氫火焰離子檢測型氣相色譜儀。那么,作為塑料包裝生產廠家,需要配備什么樣的氣相色譜設備呢?
根據對部分廠家的調查,氣相色譜應該含以下配置:
典型譜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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